新风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09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将相关预计负债从‘销售费用’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此次变更不影响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仅对财务报表的部分列报科目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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