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发布新版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26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该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特定情形下(如离职后半年内、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等)股份不得转让,以及定期报告公告前等窗口期内不得买卖股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制度还规定了股份变动的信息申报、事前计划通知及减持计划的披露要求,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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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特定情形下(如离职后半年内、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等)股份不得转让,以及定期报告公告前等窗口期内不得买卖股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制度还规定了股份变动的信息申报、事前计划通知及减持计划的披露要求,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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