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6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调整,从销售费用改为计入营业成本。该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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