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2025-02-15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诺(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涉及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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