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2025-02-15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声明,确认公司及相关主体在拟议的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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