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2-25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为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悦安新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司未能达到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决定作废剩余的57.92万股限制性股票。此决定已在2025年2月22日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上审议通过。
点此打开小程序免费查看完整AI分析结果
点此打开小程序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