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之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5-09-22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主承销商国金证券已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221.70万股,发行总股数达1,699.7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254.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174.45万元。公司总股本由7,947.47万股增至8,169.17万股,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超额配售股份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方式实现,主承销商未在上市后30日内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相关决策程序合规,实施过程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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