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3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和《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会议选举董事长俞丽琴女士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确定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谢冰、潘姝君、于元良,其中谢冰任召集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治理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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