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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的属性是什么呢?

江芝             来源:财么

地役权是指权利人对某一不动产享有一定的使用、收益或抵押等权利,而该权利人不是该不动产的所有者。那么,地役权的属性是什么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地役权的权利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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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一种物权,它与地上物权、地下物权、债权等权利不同。地役权是以不动产为客体的权利,它的权利内容是使用、收益或抵押等权利。地役权的权利性质是绝对权利,即地役权的行使不受制于他人的干扰。此外,地役权也具有排他性,即除了地役权人以外,其他人不能在该不动产上享有同等权利。

二、地役权的限制属性

地役权的行使是受到法律和合同的限制的。一方面,地役权人在行使其权利时需遵守法律规定,比如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等。另一方面,地役权的内容和范围也受到合同的限制,即地役权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行使其权利。

三、地役权的时间属性

地役权的时间是有限的,它的存在期限是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期限内,地役权人可以行使其权利,并享有相应的权益。一旦合同期限届满,地役权也就不存在了,地役权人对该不动产的权利也就消失了。

四、地役权的转让属性

地役权具有转让属性,地役权人可以将其地役权转让给他人。但是,在转让地役权时,需要符合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并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手续。另外,地役权的转让还需得到不动产所有人的同意。

五、地役权的相对性

地役权是相对权利,即地役权的存在是以不动产所有权为前提的。如果不动产的所有权发生变化,地役权也会随之改变。比如,如果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了他人,地役权人的权利也会受到影响。

综上所述,地役权的属性是多方面的,包括权利属性、限制属性、时间属性、转让属性和相对性等。地役权作为一种物权,其存在是以不动产所有权为前提,其行使受到法律和合同的限制,其时间是有限的,其内容和范围是以合同约定为准。当地役权期限届满或被转让时,其权利也会随之消失或改变。因此,在行使地役权时,地役权人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确保其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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