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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何时不发生效力?

刘惜真             来源:财么

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在房屋买卖或抵押贷款等交易前,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一种权利预告。房屋预告登记可以保障权利人的权益,同时也会影响到房屋交易的进行。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房屋预告登记不发生效力呢?

一、预告登记未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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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需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登记,预告登记未经登记则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在进行房屋买卖或抵押贷款等交易前,一定要确保预告登记已经成功登记,否则可能会造成交易纠纷。

二、预告登记期限已过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房屋预告登记的期限为6个月,期限届满后未办理转移登记或抵押登记的,预告登记将不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房屋买卖或抵押贷款等交易方在进行交易前,要注意预告登记的期限是否已经过期。

三、预告登记权利人放弃权利

房屋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可以随时放弃权利,放弃后预告登记将不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在进行房屋买卖或抵押贷款等交易前,要向权利人核实其是否已经放弃预告登记的权利,以避免交易纠纷。

四、预告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

如果预告登记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比如登记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预告登记将不发生效力。因此,在进行房屋买卖或抵押贷款等交易前,要核实预告登记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总之,房屋预告登记是一种重要的权利预告,可以保障权利人的权益,但是在进行房屋买卖或抵押贷款等交易前,一定要确保预告登记已经成功登记,并且预告登记的期限未过,权利人未放弃权利,登记内容与事实相符,才能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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