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么 >  知识 >  房产纠纷 > 办理预告登记后交付房屋的请求具有排他性吗?

办理预告登记后交付房屋的请求具有排他性吗?

李梦琪             来源:财么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屋买卖成交的时间也越来越快。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办理预告登记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节。但是,很多人对于办理预告登记后是否可以交付房屋存在疑问,即办理预告登记后交付房屋的请求具有排他性吗?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这一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什么是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是指在不动产权利发生变化之前,为便于登记该权利,对该不动产权利事项先行登记的一种登记方式。预告登记可以保障权利的优先性,防止权利被他人侵占或变更。

20230222103625684

那么,办理预告登记后是否可以交付房屋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预告登记不影响该不动产的交易、抵押、租赁等处分行为。也就是说,办理预告登记后,该不动产可以进行交易、抵押或租赁等处分行为。因此,办理预告登记后可以交付房屋。

其次,我们来看看预告登记的作用。预告登记的作用是保护预告登记人的权益。预告登记人可在权利发生变化前优先行使自己的权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预告登记并不意味着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因此,预告登记人并不能直接拥有该不动产,也无权要求交付该不动产。

最后,我们来分析一下预告登记与交付房屋之间的关系。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交付房屋是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最终目的。然而,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之前,预告登记可以保障买方权益,防止权利被他人侵占或变更。因此,办理预告登记后交付房屋的请求具有相对排他性。也就是说,如果预告登记人要求交付房屋,买方可以拒绝,并要求预告登记人先撤销预告登记,以确保买方权益不受影响。

综上所述,办理预告登记后交付房屋的请求具有相对排他性。预告登记保障了预告登记人权益,但并不能直接要求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要求预告登记人先撤销预告登记,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影响。

该页面不兼容电脑版本

【原创声明】凡注明“来源:财么”的文章,系本站原创,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否则,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