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2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2月3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公司表示,上述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均同意此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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