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海立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30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主要涉及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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