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粉材公布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2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统筹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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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统筹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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