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房贷退税,其实就是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未申报或者申报晚了、多缴了税,才需要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申请房贷退税。因此,房贷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上一个纳税年度已缴税
只有先缴税,才有“退税”一说。若上一年度压根没有缴纳过个税,则没有房贷退税。
2、纳税人家庭有首套住房贷款
无论是纳税人本人单独申请的、配偶单独申请的,还是夫妻共同申请的,只要是首套住房贷款就行。
3、纳税年度内有房贷利息支出
只有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才能申报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也才能在第二年办理房贷退税。
4、已完成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从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止,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才知道是退税、还是补税。
5、应缴税费<已预缴税费
应退/应补税额=应缴税额-已预缴税额。若应缴税费<已预缴税费,则为退税;若应缴税费>已预缴税费,则为补税。
6、房贷专项附加扣除<20年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因此,扣除超过20年的无法再申请房贷退税。
7、未同时申报住房租金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有规定,在同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若要申请房贷退税,就不要在上一年度内申报住房租金扣除,而只申请房贷利息扣除。
温馨提示:房贷退税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请办理,在3月1日完成汇算清缴后,若有可退税金额,则页面会自动提醒“办理退税”,按提示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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