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个人在其亲属身故时依法继承其遗产的权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选择放弃或丧失继承权。那么,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有何区别呢?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定义区别
继承权的放弃是指在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时,自愿放弃其继承权利,不再享有遗产分配的权利。而继承权的丧失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继承人失去了其继承权利,不能再享有遗产分配的权利。
二、主体区别
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利,主动行为;而继承权的丧失是由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被动失去继承权利。
三、时间区别
继承权的放弃是在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时进行的,一旦放弃,就不能再恢复;而继承权的丧失是在继承时或者继承后发生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继承人可以恢复其继承权利。
四、效力区别
继承权的放弃是有效的,一旦放弃,就不能再行使继承权利;而继承权的丧失是由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继承人失去继承权利,是法律效力的结果。
五、影响区别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对继承人的影响也不同。继承权的放弃是自愿行为,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放弃继承权利,但是,一旦放弃,就不能再行使继承权利,可能会对其未来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而继承权的丧失是由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继承人失去继承权利,也会对其未来的生活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在定义、主体、时间、效力和影响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因此,在实际生活中,继承人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是否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