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指遗赠人在生前对其财产分配的意思表示,是一种法律文书。在遗嘱制度下,遗赠人可以自主决定自己财产的分配方式,但有时候遗赠人会立有数份遗嘱,这些遗嘱的内容可能会相互抵触,那么遗赠人去世后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呢?下面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遗嘱的效力
首先,需要明确遗嘱的效力。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只有具有完整的遗嘱形式、表达遗赠人真实意思、并经过法律程序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遗赠人立有多份遗嘱,但其中有一份或多份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些遗嘱就没有效力,无法成为财产分配的依据。
二、遗嘱的时间顺序
其次,需要考虑遗嘱的时间顺序。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赠人可以在生前随时修改或废除自己的遗嘱。因此,如果遗赠人立有多份遗嘱,但这些遗嘱的时间先后顺序不同,那么最后一份遗嘱通常会被认为是最新的、最有效的遗嘱。但如果遗赠人在立下最后一份遗嘱之后,又立了新的遗嘱,那么新的遗嘱就会被认为是最新的、最有效的遗嘱。
三、遗嘱的内容
再次,需要考虑遗嘱的内容。如果遗嘱的内容相互抵触,那么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呢?这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比如,如果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分配比例不同,那么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分配方式不同,那么可以根据遗赠人的真实意图进行判断。如果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对象不同,那么可以根据遗嘱的具体用词进行判断。
四、遗嘱的证明
最后,需要考虑遗嘱的证明。如果遗嘱的内容相互抵触,那么需要进行证明。通常情况下,遗嘱的证明需要借助遗嘱的见证人、遗嘱所在地的公证处、法院等机构,以证明该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遗嘱的证明存在难度,那么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
综上所述,当遗赠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时,应该根据遗嘱的效力、时间顺序、内容、证明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并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