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财么 > 问答 > 遗产纠纷问答 > 有法定继承还要立遗嘱的原因是什么?

有法定继承还要立遗嘱的原因是什么?

zj_lele

回答: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存在着法定继承的规定,即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将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分配给遗产继承人。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很少有人考虑到立遗嘱的必要性。那么,有法定继承还要立遗嘱的原因是什么呢?

首先,立遗嘱可以保证个人意愿的实现。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将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分配给继承人。但是,这种分配方式不一定符合个人意愿。例如,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一个人想将自己的遗产全部留给慈善机构,那么这种意愿可能无法得到实现。因此,立遗嘱可以确保个人意愿得到尊重。

其次,立遗嘱可以避免亲戚之间的纷争。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的分配可能会引发亲戚之间的纷争。例如,如果一个人没有子女,那么他的遗产将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分配给其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但是,亲属之间可能会存在矛盾和纷争,这可能会导致亲戚之间的关系恶化。因此,立遗嘱可以避免因遗产分配引起的亲戚之间的纷争。

第三,立遗嘱可以合理规划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的分配将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然而,这种分配方式不一定合理。例如,如果一个人有多个子女,但是其中某个子女需要特别照顾,那么这种情况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能无法得到合理的处理。因此,立遗嘱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和需要,合理规划遗产,确保遗产的合理分配。

第四,立遗嘱可以减少继承税的负担。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的分配将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然而,这种分配方式可能会导致继承税的负担增加。因为继承税的税率是根据继承人的关系和继承份额等因素来确定的。而如果立遗嘱,可以通过合理规划遗产,减少继承税的负担。

总之,有法定继承还要立遗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立遗嘱可以保证个人意愿的实现,避免亲戚之间的纷争,合理规划遗产,减少继承税的负担等。因此,建议大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立遗嘱,确保自己的遗产得到合理分配。

该页面不兼容电脑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