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谈论遗嘱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法定继承和代书遗嘱这两个概念。那么,如果一个人即有法定继承又有代书遗嘱,那么哪一个会优先起效呢?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可以得到不同的答案。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而代书遗嘱则是指在遗嘱人未成年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时,由代书人代为起草的遗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定继承人与代书人不同,那么法定继承优先起效。因为法定继承是根据法律规定的,而代书遗嘱只是遗嘱人的意愿,需要经过代书人的确认和执行才能生效。
其次,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如果一个人既有法定继承,又有代书遗嘱,那么应该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因为遗嘱是遗产人的真实意愿,代表着遗产人对自己的遗产的分配希望。如果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执行,可能会与遗嘱的意愿不同,从而导致遗产的不公平分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该优先考虑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最后,从遗产的分配公平性角度来看,如果一个人即有法定继承,又有代书遗嘱,那么应该综合考虑两者的内容,尽可能地使遗产的分配更加公平。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比较法定继承和代书遗嘱的分配比例、对象等因素,然后做出最为公平的决定。比如,可以将法定继承的比例适当缩小,让更多的遗产留给代书遗嘱的对象。
综上所述,针对“法定继承代书遗嘱是哪个优先?”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得到不同的答案。在实际操作中,应该以遗嘱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同时综合考虑法定继承的规定,尽可能地使遗产的分配更加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