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都是有重定价周期的,到了重定价日,就需要重新计算利率。而关于重定价日的选择,可以选每年的1月1日,也可以选贷款发放日。
而像银行一般年底信贷政策会收紧,所以到年初时LPR上行概率较大,到第三季度期间,信贷政策放松,LPR就有可能下行。若贷款发放日在第三季度,那就可选贷款发放日作为重定价日。若不是,不如直接选1月1日作为重定价日,毕竟算起来更方便。
还有,那些进行房贷利率转换的客户,若已过了贷款发放日,也不如直接选1月1日作为重定价日,这样房贷利率就可更早重新定价。